歡迎光臨(lin) 必赢网站!

設為(wei) 首頁   加入收藏

首頁>>bwin官网登录入口>>案例分析>>招標投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益關係。

  第十五條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範圍內辦理招標事宜,並遵守本法關於招標人的規定。

  第十六條 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七條 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製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

  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第二十條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第二十二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

  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麵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製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第三章 投 標

  第二十五條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製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於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曆、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麵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後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一條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相關閱讀:

熱點資訊

品牌推薦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