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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構建發展新模式 要堅持“房住不炒”理念的內涵
- 時間:2024-03-22 09:19
- 來源:中國建設報
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yu) 公共事務學院教授 陳 傑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快構建房地產(chan) 發展新模式。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部長倪虹在日前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構建房地產(chan) 發展新模式,在理念上要始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可以看出,堅持“房住不炒”是構建房地產(chan) 發展新模式的基本準則,離開了“房住不炒”,新發展模式也就無從(cong) 談起。
毋庸置疑,“房住不炒”是住房居住屬性的體(ti) 現,已根植於(yu) 廣大居民的心中,成為(wei) 統籌住房民生功能與(yu) 發展功能,兼顧住房資源充分與(yu) 均衡要求,加快實現全體(ti) 人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指引。之所以房地產(chan) 新發展模式需要始終堅持“房住不炒”理念,筆者認為(wei) 要從(cong) 以下三個(ge) 要點來理解:
首先,“炒”不隻是個(ge) 人投資炒房,更有一些地方政府“炒地”,資本無序擴張“炒錢”。“炒地”“炒錢”與(yu) “炒房”疊加,是房地產(chan) 市場失衡的根源所在。房地產(chan) 炒作的本質,是將本來用來“居住”的房子異化為(wei) 投資工具、資產(chan) 積累的工具。住房被炒作出來的未來資產(chan) 增值預期不是實際居住需求所驅動,不僅(jin) 影響了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讓樓市容易出現周期性失衡。炒作驅動的房地產(chan) 開發投資,如沙灘之塔,貌似壯觀,但稍有衝(chong) 擊,就會(hui) 坍塌,並造成嚴(yan) 重的連鎖反應和風險溢出。麵對教訓,地方政府要善用和珍惜樓市調控自主權,著眼樓市可持續發展和經濟社會(hui) 全局,始終把抑製炒房和不去炒地,作為(wei) 分內(nei) 之責。
其次,高質量發展所要求的經濟增長,不可能靠“炒房”炒出來,而應尊重規律,充分發揮房子“住”的功能,為(wei) 高質量發展提供持續動能。當前,“房住”的潛力仍然很大,但需要挖掘,並以抑製“不炒”為(wei) 前提。根據“七普”數據,我國城鎮存量住房麵積已經超過300多億(yi) 平方米,每年就算2%的折舊補償(chang) ,就需要新建6億(yi) 多平方米住房。隨著經濟高質量發展,居民對好房子的需求越來越多,支付力也在穩步增加。圍繞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居住需求,激發潛在住房需求有序釋放,房地產(chan) 發展既利民生又促增長的空間還很大。但是,一定要尊重基本規律尤其價(jia) 值規律,不能讓房價(jia) 因為(wei) 炒作而脫離基本麵和使用價(jia) 值,導致房地產(chan) 成為(wei) 無根之萍。
最後,“房住不炒”是人房地錢要素資源的科學配置,其目標是實現“人人有房住,房子有人住,人人住好房”。良好的居住條件,是個(ge) 人全麵發展和提升能力的前提,是新質生產(chan) 力發展的基礎性保障。“房住不炒”,更加需要實現“人、房、地、錢”的高效聯動,更迫切要求完善房屋從(cong) 開發到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機製。在供應方麵,商品房開發、融資、銷售等基礎性製度需要加快改革完善,現房銷售需要有力有序推進。在使用方麵,房屋體(ti) 檢、養(yang) 老金、保險等製度要加快建立。這些機製和製度一旦失去了“房住不炒”,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新模式下的住房工作目標就不會(hui) 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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