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lin) 必赢网站!

設為(wei) 首頁   加入收藏

首頁>>bwin官网登录入口>>最新發布>>

一批新的法律法規7月起施行

  進入7月,一批新的法律法規開始施行。公職人員行為(wei) 監管更加嚴(yan) 格、社區矯正工作從(cong) 此有法可依、新森林法聚焦林業(ye) 可持續發展……法治,讓社會(hui) 治理更完善,讓你我生活更安心。

  政務處分法構築懲戒職務違法的嚴(yan) 密法網

  一些公職人員的行為(wei) “政紀不適用,黨(dang) 紀管不了”?自7月1日起施行的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督,使政務處分匹配黨(dang) 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

  政務處分法中所列出的違法行為(wei) ,除了貪汙賄賂、收送禮品禮金、濫用職權等較為(wei) 常見的公職人員違法行為(wei) 之外,還納入了“篡改、偽(wei) 造本人檔案資料的”“違反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拒不按照規定糾正特定關(guan) 係人違規任職、兼職或者從(cong) 事經營活動,且不服從(cong) 職務調整的”“違反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等,並規定了其適用的政務處分。

  根據監察法確立的政務處分種類,政務處分法規定了6種政務處分,分別為(wei)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政務處分的期間分別為(wei) :警告,六個(ge) 月;記過,十二個(ge) 月;記大過,十八個(ge) 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ge) 月。

  政務處分法要求,任免機關(guan) 、單位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依法給予違法的公職人員處分。監察機關(guan) 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督,依法給予違法的公職人員政務處分。同時,監察機關(guan) 發現公職人員任免機關(guan) 、單位應當給予處分而未給予,或者給予的處分違法、不當的,應當及時提出監察建議。

  社區矯正法突出監督管理與(yu) 教育幫扶相結合

  社區矯正法自7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次就社區矯正工作專(zhuan) 門立法。

  我國從(cong) 2003年開始試點並逐步推進社區矯正工作。社區矯正法吸納總結了社區矯正工作實踐中一些成功有效的做法,如在各地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社區矯正信息化水平的經驗基礎上,將“國家支持社區矯正機構提高信息化水平”寫(xie) 入總則,並就信息化核查、使用電子定位裝置等內(nei) 容作出規定。

  該法明確了社區矯正的目標和工作原則,規定社區矯正是為(wei) 了“促進社區矯正對象順利融入社會(hui) ,預防和減少犯罪”。社區矯正工作堅持監督管理與(yu) 教育幫扶結合,專(zhuan) 門機關(guan) 和社會(hui) 力量相結合,采取分類管理、個(ge) 別化矯正,有針對地消除矯正對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幫助其成為(wei) 守法公民。

  社區矯正法注意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社區矯正。居委會(hui) 、村委會(hui) 可以引導誌願者和社區群眾(zhong) ,利用社區資源,采取多種形式,對有特殊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進行必要的教育幫扶;社區矯正機構可以通過公開擇優(you) 購買(mai) 社區矯正社會(hui) 工作服務或者其他社會(hui) 服務,為(wei) 社區矯正對象在教育、心理輔導、職業(ye) 技能培訓、社會(hui) 關(guan) 係改善等方麵提供必要的幫扶。

  新森林法聚焦林業(ye) 建設可持續發展

  新修訂的森林法自7月1日起施行。該法充分體(ti) 現出“生態優(you) 先、保護優(you) 先”的原則,同時實行森林分類經營管理,力求實現林業(ye) 建設可持續發展。

  新森林法的一大亮點,是將植樹節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明確每年三月十二日為(wei) 植樹節,進一步強化了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企事業(ye) 單位以及城鄉(xiang) 居民的造林綠化責任。

  新森林法加大了對天然林、公益林、珍貴樹木、古樹名木和林地的保護力度,完善了森林火災科學預防、撲救以及林業(ye) 有害生物防治製度。針對現實中一些企業(ye) 、單位采挖移植林木破壞森林資源的突出問題,明確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

  新森林法確立了森林分類經營管理製度,將森林分為(wei) 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實行嚴(yan) 格保護,商品林則由林業(ye) 經營者依法自主經營。在符合公益林生態區位保護要求和不影響公益林生態功能的前提下,經科學論證,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資源和森林景觀資源,適度開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等。對於(yu) 商品林,則明確在不破壞生態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約化經營措施,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經濟效益。

  新司法解釋進一步保障“告官見官”

  《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幹問題的規定》自7月1日起施行。該司法解釋進一步規範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出庭應訴活動,保障民眾(zhong) 能夠“告官見官”。

  司法解釋明確了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內(nei) 涵。一是僅(jin) 限於(yu) 訴訟程序,不包括詢問、調查等程序;二是不限於(yu) 行政機關(guan) ,還包括其他具有行政訴訟被告主體(ti) 資格的行政主體(ti) ;三是不限於(yu) 作為(wei) 被告的行政機關(guan) ,還包括應當追加為(wei) 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通知以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的行政機關(guan) 。

  在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類型上,司法解釋具體(ti) 列舉(ju) 了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等案件類型,引導行政機關(guan) 對三類特殊案件主動出庭應訴。

  為(wei) 確保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出庭又出聲”,司法解釋規定,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或者行政機關(guan) 委托的相應工作人員在庭審過程中應當就案件情況進行陳述、答辯、提交證據、辯論、發表最後意見,對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進行解釋說明。行政機關(guan) 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應當就實質性解決(jue) 行政爭(zheng) 議發表意見。

  新條例規範強化軍(jun) 隊院校教育

  高考臨(lin) 近,報考軍(jun) 隊院校是不少有誌學子的熱門選擇。自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軍(jun) 隊院校教育條例(試行)》,圍繞培養(yang) 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新型軍(jun) 事人才等方麵,進一步規範軍(jun) 隊院校教育各方麵和全過程工作運行。

  新修訂的條例整體(ti) 重塑院校教育管理體(ti) 係,科學劃分各級職責界麵,推動落實院校優(you) 先發展戰略。貫徹政治建軍(jun) 要求,強化姓軍(jun) 為(wei) 戰導向,優(you) 化新時代軍(jun) 隊院校教育基本布局,規範院校教學工作、科學研究的定位要求和主要任務,明確院校領導、教員、學員的標準要求,突出政治能力培養(yang) 。

  條例著眼新型院校體(ti) 係運行和新型軍(jun) 事人才成長成才特點規律,堅持改革創新,大力推進軍(jun) 隊院校教育理念、製度、內(nei) 容、方法、治理現代化,拓展完善招生、保障、交流合作等支撐製度,建立健全新體(ti) 製下院校內(nei) 部管理運行機製。

(責編:王達)




熱點資訊

品牌推薦



友情鏈接